周转材料租赁合同
【注】在拟定具体合同条款时,应当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合同范本进行修改。文中红色斜体字应在使用时删除。
如使用劳务分包人的周转材料时,租赁费可按完成工程量进行计算,其他权利义务另行约定。
本合同在签订时,务必要在合同的签字盖章处明确出租方的住所地确切地址及其银行账户。
出租方要求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时,日违约金不得大于万分之五。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注: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地址: (注:以营业执照为准)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承租方):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或分公司全称)
地址: 太原市精营东边街39号 邮编:030001
法定代表人:王贵聪 职务:董事长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___________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用材料品种、规格及数量、单价
品种 规格 单位 数量 租金
(单价)
第二条 周转材料使用的工程项目、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
2.施工地点:
第三条 租赁物的交付、归还方式
承租方应提前 天将承租计划(含品名、规格、数量、要求交货时间等)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发给出租方, 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计划后按要求的时间将周转材料送到承租方工地指定地点。
交付、归还方式为出租方到承租方 工程工地使用现场交接,实际承租数量以承租方验收合格后签单认可的数量为准,出租方授权经办人为 、承租方授权经办人为 。全部装卸、运输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具体费用分担根据实情情况约定)
第四条 周转料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
出租方所出租周转料必须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质检报告,符合现行国家质量标准和施工要求,如因质量问题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出租方全部承担。
出租时,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材料完好、配套,出租的周转料质量必须具备直接施工条件,并由承租方指派专人对周转料进行现场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时,承租方有权拒收。使用过程中承租方对材料提出质量异议,出租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回复并按照承租方要求 作出及时处理。如出现质量问题,由出租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第五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出租方、承租方授权经办人在发货单上签字当日起算,至承租方授权经办人书面通知出租方授权经办人归还交接之日止;如出租方授权人拒绝在书面通知上签字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在书面通知上签字,则归还交接之日以承租方用中国邮政EMS形式向出租方住所地发出书面通知之日为准,预先估计租期大约为 个月。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
(一)租金及计算:租金_________元/天,该价格为不含税单价,税率 %,增值税税金 元,价税合计 元。
(二)租金支付:周转材料分批交付的,分批计算,月底汇总结算,租金按月足额计付。下月10日以内出租方、承租方授权经办人确认结算单及发票并支付上月租金,租金必须转账进入出租方银行账户。(支付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约定)
(三)租金优惠:因租赁期限较长,甲方同意租用期满 个月(或日)按 个月(或日)计算租费。
(四)发票的开具(如使用普通发票,将其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改为普通发票)
1、租金支付前,甲方须提供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须确保其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若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乙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甲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在此期间,甲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2、租赁费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若以承兑汇票付款,被背书人栏必须写明“出租方全称”;
收款人全称:(本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全称)
开户银行:(本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本公司开户许可证上的银行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本公司《税务登记证》的编号)
注册地址:(本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
电话:(与您公司保持联系的有效电话)
3.发票的开具: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开票要求后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并须在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之日起10日内送达至乙方。乙方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出租方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合格的,应在接到承租方更换要求后7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并送达至承租方,出租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甲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4. 发票开具信息:
出租方发票开具重要信息如下,否则乙方可以拒收。
--承租方名称:(本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全称);
—纳税人识别号:(本公司《税务登记证》的编号);
—注册地址:(本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
—电话:(与您公司保持联系的有效电话);
—开户银行:(本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本公司开户许可证上的银行账号)。
5.出租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应遵守如下条款:
(1)必须交承租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乙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甲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出租方承担责任。
(2)因出租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承租方不能抵扣的,承租方有权拒绝接收。
(3)如果出租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4)如果承租方污损、折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导致无法认证或认证失败,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四)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1、租赁物到达工地后,由乙方指定人员清点数量、验收后开始计算租赁费,如果工程因故延迟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2、在租赁期间,因冬季施工造成的停工,双方商定按 计算租赁费用,因其他原因造成的停工,停工期间双方商定照常计算租赁时间。
3、租赁物退租时,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发出口头或书面通知,出租方接收租赁物后为双方认可的退租日期。
4、运转时间及租费的签认:租赁物到达工地之日,承租方应办理到达日期的签收手续。租赁计费时间开始后,出租方应每月与承租方签认一次租赁费。最后一次为退租之日。
5.租赁物的进退场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第五条 租赁物所有权及维修保养
本合同所涉及的租赁物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物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妥善使用保管租赁物,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周转材料运离工程项目现场、不得随意切割打孔。出租方有权随时检查材料使用和完好情况,承租方应提供方便。
第六条 租赁物的维修、赔偿费用
(一)本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在正常使用后的完好状态下将租赁材料同规格、足数量归还出租方。
(二)租赁物如出现短少、弯曲、断裂、破损、穿孔等损失情形,出租方在每月的结算单上应注明,承租人在支付当月租赁时将维修、赔偿费用一并支付。如支付给出租人的费用未明确用途时应首先用于支付维修或赔偿费用,之后才是租赁费用。 双方商定维修、赔偿费用标准按下表确定:
品种 规格 单位 维修费用单价(元) 赔偿标准
第七条 合同变更
(一)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二)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八条 声明及保证
甲乙双方均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甲方保证对出租物有完整的权利,如因甲方出租他人材料或周转材料被有关机构查封、扣押等影响本合同履行时,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按本合同总标的的20%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方授权经办人、承租方授权经办人直接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出租方授权经办人 、承租方授权经办人 ”处签字是本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 _________份。
出租人(甲方)盖章: 承租人(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周转材料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