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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的现实出路
作者:周月萍 万士旭 来源:转载明主与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1日 点击数:

 

  施工企业利润的大小,也许会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而起伏,但施工企业所面临的潜在风险,却不会因利润的收缩而减小。正如原最高人民法院原民一庭庭长纪敏所言1:建筑行业是微利的行业,但微利并不意味着风险低、纠纷少。对于施工企业而言,风险管理并非一个新颖话题,但也绝非一个过时的话题。施工企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其风险的长期存在性。关于施工企业风险管理的研究,已有诸多论断,见仁见智,不同研究视角存在不同的侧重之处。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房地产研究中心,作为一个建筑房地产的专业化团队,始终致力于施工企业的管理及法律风险研究,根据多年来的法律服务实践和理论研究,更深知施工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意义。本文中,笔者将根据多年的施工企业实践服务经验,从律师的视角概括性的分析施工企业如何加强内部控制、完善管理体系,并提出相关建议。望能对施工企业有所帮助,更盼能起到抛砖引玉之效果。

  一、施工企业面临的当前困局

  随着国内建筑的市场经历了近十年的蓬勃发展,施工企业也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全国涌现出一批有实力、有规模的施工企业,其中南通“建筑铁军”更是异军突起。然而让人遗憾的是,施工企业内部管理却并未随之得到应有的提升。随着建筑行业“寒冬”的来临,内部管理问题逐渐显现。无论是波兰高速公路项目的惊天巨亏,还是吉林高铁项目的非法承包,以及触目惊心的各类责任事故,背后的深层原因无不与施工企业内部管理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施工企业暴利时代已成为历史,激烈的竞争带来的是施工企业利润的蚕食,但施工企业面临的风险却与日俱增。

  在建筑行业的发展中,项目经理承包制、挂靠经营等经营管理模式在施工企业发展历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甚至一些施工企业过分依赖于项目经理个人能力、忽视企业的内部管理。更有一些施工企业发展本身就是由施工队不断发展壮大而来,这类施工企业过分的注重业绩而忽视内部管理,且比例不在少数。据媒体报道,一个没有任何施工经验的个体老板通过关系,挂靠了一家特级资质施工企业,以内部承包名义承接了近亿元的工程。后东窗事发,所谓的“项目经理”因行贿等被追究刑事责任,施工企业更是受到没收管理费、资质降级的处罚。施工企业因内部管理问题而涉诉的风险,可谓应接不暇。

  在行业蓬勃发展时期,潜在的风险问题可能会被掩盖,但一旦市场变化,施工企业所存在的内部管理问题就会犹如定时炸弹一个个爆发。近年来,因经济形势及国家政策的双重影响,建筑行业的发展速度明显放缓,施工企业更是资金压力陡增、经营举步维艰,在这种背景下,各地施工企业相关诉讼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标的金额动辄上千万。虽然,施工企业与项目经理或挂靠的项目经理之间可能存在内部协议甚至担保,而施工企业在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后,再准备向项目经理等责任方追偿时,或因被项目经理并未实际承担能力,或因挂靠协议的非法性,而面临追偿不能的现实困局。因此,施工企业的内部管理及风险防范问题,再次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二、加强内部管控的意义在哪里

  第一,有助于增强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杜绝挂靠,加强内部承包管理是重要方面。在施工企业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将工程进行内部承包施工甚至挂靠经营,其对搞活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模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项目经理承包责任制、挂靠经营在给施工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风险。正所谓“成也萧何,败萧何”。该制度过于依赖项目承包人的个人能力,当项目承包人经营不善时,往往使施工企业面临极大的法律和经营风险。“项目经理开借条等于施工企业开支票”,更是该制度下施工企业所面临的经营风险的真实写照。

  根据大量的现实案例,施工企业内部管理的不规范常见的表现就是项目经理的表见代理,但项目经理表见代理风险防范并非无从下手。根据我们的专业经验,通过完善施工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并加强管理,与律师设计项目现场表见代理防范系列制度结合使用,防范项目经理表见代理的风险并非不可能。这一点,我所代理的案件已经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最终认定项目经理的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

  第二,有助于施工企业转型升级,增强施工企业核心竞争力。对于施工企业而言,2011年过得已不轻松,2012年开局,受国家整体经济及调控政策等综合因素影响,其形势更是不容乐观。近期,受当前建筑市场整体形式的影响,施工企业转型升级问题这一话题明显升温。施工企业纷纷寻求突破僵局的出路,转型升级成为施工企业的不二选择。然,对于具体如何“转”?转的方向在哪里?将发展战略定位于多元化还是专业化等问题,却见仁见智。

  施工企业由高成本、高耗能、高浪费的粗放型向低能耗、低污染、高效能的集约型现代企业转变,管理水平的提升是保障。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材料、人员成本等日益趋同的市场经济中,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的竞争,将成为施工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甚至成为施工企业利润增长的下一个来源。

  三、构建完善管理体系的现实出发点

  第一,立足于施工企业自身实际情况。施工企业在自身的发展工程中,存在千差万别的自身特点,内部管理体系建设完善,不存在“放之四海皆准”的一定之规,施工企业必须根据自身具体实际情况,分析自身管理问题,查漏补缺,有针对性的制定完善之策。好高骛远、照搬照抄均非有效方法。

  第二,着眼于施工企业转型升级定位。所谓“穷则变,变则通”,建筑行业的调整期,更是施工企业的转型期。建筑行业的发展,注定伴随着施工企业的优胜劣汰。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施工企业做大做强必然面临着企业的转型升级。转型升级,不等于转型趋同,更不等于放弃施工主业,其实质是依据自身特点,发展自身特色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因此,转型升级定位要准,且适合施工企业自身。

  第三,归根于施工企业风险防范。施工企业因自身特点决定了其本身的高风险性,不仅面临着来源于诸如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客观条件等外部风险,更面临着产生于自身诸如质量、工期、项目经理等内部管理风险。管理不善,别说难以获利,即便拖垮整个施工企业也并非危言耸听。完善内部控制的落脚点,应该防范施工企业的风险。

  四、如何分步实施

  建设施工企业的管理制度,完善施工企业的风险防范体系,笔者认为应至少从以下两个层面的做好相关工作:

  首先,宏观决策方面。施工企业在当前经济形式及行业环境下,在“收、转、管、投”四个方向上确立法律风险防范理念并积极落实。所谓“收”:一是积极收账,加强对自身项目应收账款的管理,对举步维艰的施工企业来讲,一旦收款出现问题,很可能成为引发系列法律问题的导火索。二是适度控制投资,施工企业在项目投资规模及开工规模方面应该适当收缩或更趋谨慎,应尽量避免投资规模过大、周期过长的工程及垫资施工等。所谓“转”,指施工企业的转型升级。既包括由粗放型转向集约型的经营模式转变,也包括在施工企业发展方向、开拓市场等方面的创新探索。此处不赘述。所谓“管”,正是本文所指的内部控制及管理提升。所谓“投”,是指提升施工企业竞争实力的投入,主要包括施工企业的科技投入、管理投入、人才投入三个方面。

  其次,微观管理方面。建立并完善施工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及管理体系,可根据施工流程的环节设置,相应加强整个施工流程的管控及风险防范。在项目前期调查阶段,做好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许可手续等资料的前提调研核查,避免盲目承接项目甚至被骗;在合同签订阶段,做好谈判准备、目标设定,完善合同条款及风险审查,审慎对待不利条款;在工程施工阶段,做好项目班组的管理,拒绝挂靠、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情形出现,加强材料采购、施工、进度、验收等各环节的管理,同时包括做好签证管理;在整个项目中,应做好工程决算管理和收款管理,包括工程资料的整理收集、竣工资料的提交、竣工决算的审核、项目备案等管理;同时要及时跟进项目应收款项的催收,建立应收账款风险管理机制等等。

  笔者建议在施工企业发生经济往来时,至少应做到两点:

  首先,严把合同签订关。施工企业设置合同签订流程,所有包括采购合同、材料供应合同等项目相关合同均经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审批后加盖施工企业公章签订,杜绝以资料章、技术章等签订合同的不规范行为。

  其次,严把款项支付关。施工企业对外付款时,施工企业付款前严格审查合同、供货单据、买卖双方确认的数额,对以资料章、技术章等签订的不规范合同拒绝支付,对供货有疑义的合同付款须谨慎核实后支付。

  其中,防范实际施工人表见代理风险,是施工企业风险防范的重中之重。企业一旦接受挂靠,合同的签署与履行均将以施工企业名义进行,这就导致施工企业需先行承担质量、工期、付款、赔偿等法律责任,且有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施工企业承担责任后再向实际施工人追偿的过程中,如实际施工人无力承担该债务,将导致施工企业直接经济损失。为防范风险,施工企业应拒绝挂靠;在已有被挂靠的情况下,企业需进一步加强对该项目的管理,如:向项目部派驻财务、材料收发管理人员,严格项目公章的管理与使用、强化劳务工资发放的控制与监管等。

  施工企业内部管理的完善与健全,不仅关乎施工企业的现在,更关乎施工企业的未来。若管理存在问题,施工企业将面临的不仅仅是文章开篇所介绍的“项目经理表见代理”案例的诉讼风险,更将面临因此导致的系列问题。轻则,施工企业项目最终巨额亏损;重则,施工企业因此命悬破产边缘。作为行业领军者的施工企业,更需在现实中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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