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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七一”前党建工作安排
作者:徐婷 来源:党群工作部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3日 点击数:

  根据集团公司2018年度党建工作安排和二季度党群工作会议的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保持稳定发展的良好的生产经营形势,全面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紧紧围绕集团公司“战略创新”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广泛开展“党在我心中,我为党争光”为主题的专题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实干汇聚发展正能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97华诞,现将“七一”前党建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集中学习,上好专题党课。各级党组织利用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武装头脑,提高思想,指导工作。“七一”前夕,各级党组织专题上党课1-2次。把党课讲进工地,讲到项目部,扎实开展“党建进工地,引领促发展”活动,务求实效。

  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促进生产经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紧紧围绕二季度生产经营中心工作,认真抓好党建责任目标的落实好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一是扎扎实实地开展并抓好标准化党支部建设活动;二是扎扎实实地开展并抓好党员先锋工程的活动;三是扎扎实实地开展并抓好党员一面旗和党员岗位责任目标的创先争优活动。

  三、开好组织生活会,统一思想共同进步。组织开好上半年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参加人员是党支部(党小组)的全体党员,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统一党员的思想,增强党性和组织观念,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党员中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发言并反躬自省,找出问题、共同进步。同时将组织生活会记录整理在党建记录册。通过组织生活会,增强团结、振奋精神、克服困难、树立信心、抓好工作,要求在7月底前结束。

  四、抓好组织发展,壮大党员队伍。根据全年组织发展工作计划,在“七一”期间,各党(总)支部要对党委确定的发展对象,再次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按照组织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抓好培养考察和政审等工作。

  五、落实会议精神,党建促发展。根据二季度党群工作会部署,要求各党支部挑选1-2项影响力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项目,填表后于5月25日前报党群工作部。党群工作部将统一发放党建展板及党旗。党建展板落地后,项目部要突显各自项目特色,捕捉党员闪光点,将项目上所有党员的工作照粘贴在党员风采栏,可定期更换照片,进行正面宣传;将项目部所获得的荣誉或以照片或其他形式放置在荣誉栏,新的荣誉也要及时体现在展板上。通过此举,让党员发光、让先进发热、让党组织发亮、让党旗飘扬。

  六、召开表彰大会,选树典型。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基础上,各级党组织认真总结,抓好评比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星级党员先锋工程的评比工作。

  1.评比条件如下:

  先进党支部条件:(推荐的先进党支部组建时间要在3年以上,包括党总支、党支部)

  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公司党委的规定决议,班子团结,作风过硬,整体素质高,凝聚力强,群众信得过,廉洁自律好。

  ⑵生产经营成果显著,超额完成生产经营计划指标,不亏损,有盈利(重点去年下半年和今年一、二季度指标完成情况)

  ⑶工程质量有提高,优良工程项目落实、进展有效果。

  ⑷安全生产无重伤事故,一般负伤率低。

  ⑸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教育管理扎实有效,党员队伍素质优良。职工队伍稳定无上访,无各类违反企业制度行为,综合管理效果好。

  ⑹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群众拥护,反映好。

  ⑺入党材料、日常工作资料管理和报送及时规范,党费缴纳正常,党建工作规范有序。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综合考核位于前10名。

  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办实事,效果好。

  先进党小组条件:

  ⑴认真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开会有记录,学习有笔记。

  ⑵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出色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⑶积极做好对的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经常向党支部汇报党员情况。

  ⑷坚持定期召开党小组会议,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作用比较突出。

  优秀共产党员条件:按照“四讲四有”标准,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

  ⑴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⑵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

  ⑶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⑷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⑸带头弘扬正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积极参加道德讲堂、志愿服务、慈善公益等文明建设活动,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应向生产一线岗位倾斜,党龄一般在2年以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⑴对发生安全、质量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的;

  ⑵党龄不足两年的,除特殊贡献以外;

  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群众负面反映较大的;

  ⑷未完成党支部交办的任务的;

  ⑸参加党内组织活动出勤率不足50%及以上的;

  ⑹本职工作上出现重大失误的。

  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从事党务工作两年以上的中共党员。

  ⑴政治素质过硬。坚持学理论、有政治敏锐性,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

  ⑵努力钻研业务。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自身业务素质高,钻研党建工作,不断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

  ⑶积极维护团结。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职工群众信赖。

  ⑷工作实绩突出。本单位党建工作围绕中心任务开展有特色,取得显著成绩。

  星级党员先锋工程条件

  ⑴党员先锋工程命名在两个月以上;

  ⑵公司生产经营系统检查综合排名在15名之前(历次检查平均排名);

  ⑶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未受过政府有关部门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处罚;

  ⑷党员先锋工程中的党员能较好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2.评选方式及比例

  先进党支部和党小组由基层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写出推荐材料报党群工作部,党群工作部考核审查后提出推荐名单,报党委研究确定。先进党支部和先进党小组评选按照不凑数的原则,分别按公司党支部数和党小组数的三分之一比例进行比较评选。

  优秀党员由各党支部本着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按党员人数15%的比例(党员人数不足10人的可分配一个名额),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组织评比,填写优秀党员推荐表,报党委审定。

  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党群工作部依据评选条件,提出建议名单,报公司党委研究确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

  星级党员先锋工程由基层支部根据条件填写“星级党员先锋工程”申报表,报党委审定。

  优秀党员推荐表、星级党员先锋工程申报表、先进党支部和先进党小组推荐材料均以电子版和纸制版的方式,于6月15日前报公司党群工作部。

  离休、退休和流动党员的“七一”活动由所在党支部作出安排报党委审批后单独进行。

       点击下载:附件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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