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集团公司团员青年在施工生产中的先锋作用,引导团员青年弘扬良好的职业道德,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更好的为集团公司“四个发展”贡献新的力量,经集团公司团委报党委同意,决定面向集团公司施工一线项目部开展创建太原一建集团“青年先锋号”主题实践活动。具体创建标准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2、争创太原一建集团“青年先锋号”的青年集体只是针对施工一线项目部层级,项目部35岁以下青年占70%以上,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申报项目合同价款在1千万元以上。
4、申报项目原则上为自建项目,项目承包工程成绩突出的也可申报。
二、思想作风
1、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开展有针对性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2、结合工作实际,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精神文明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并且每位参与争创人员写出心得体会。
3、项目部能主动开展青年团建设活动,积极参与集团公司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技能培养
1、注意提高争创集体青年骨干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水平的提高,有岗位培训制度,有培养青年人才或岗位能手的规划、计划和措施,鼓励青年职工积极参加各类知识竞赛或技术操作比赛,项目部青年熟悉业务,遵守业务操作规程和规范。
2、鼓励青年职工参加各方面学习和继续教育,提高技术水平,考取更多相关专业证书。
四、附加分
1、争创集体获党员先锋工程等荣誉。
2、争创集体受集团公司表彰或在生产检查中排名靠前。
3、争创集体的青年获先进个人、青年岗位能手、优秀党(团)员等个人荣誉或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竞赛等活动获个人名次的。
4、所在项目部人员所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文章,或积极为《精营月报》投稿受过表彰的。
5、其他突出业绩。
五、申报评选流程
由基层单位党组织指导团组织,根据以上四项条件进行推荐申报。
1、填写申报表。
2、交集团公司团委审核。
3、提交党委审批。
六、表彰奖励
1、对符合条件,经过党群工作部审核、党委审批的项目部授予太原一建集团“青年先锋号”称号;
2、党群工作部直接推荐获得“青年先锋号”的项目团队参加集团公司“好团队”评选活动。项目负责人推荐参加“好员工评选”;
3、优先推荐参加其他各类型先进评选;
4、集团公司领导将赴现场为“青年先锋号”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