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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作者:张子详 来源:行政保卫部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3日 点击数:

   为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公众健康,市政府决定,按照《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交通限行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17年1月4日0时至8日24时;

  二、限行区域:绕城高速东环段、太榆路(武宿高速口至晋中段)以西,绕城高速北环段以南,绕城高速西环段、青银高速(太原罗城至清徐段)以东,小牛线、榆古路以北(不含上述道路)道路范围内。

  三、限行措施: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管理措施。具体为:

  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通行;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通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载货汽车执行通行证和单双号限行规定。

行政保卫部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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