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节日放假通知精神,集团公司决定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1、清明节(4月4日)放假1天,加双休日共休息3天(4月2日、3日、4日),4月5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2、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当前生产起步后的生产经营实际可自行调整安排。
3、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集团公司倡导全体职工既要继承传统,慎终追远,敦亲睦族,行孝品德,思情怀故,又要移风易俗,文明环保祭扫。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