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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快速沟通职工大事信息的通知
作者:张秀红 来源:党群工作部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1日 点击数:

  关于快速沟通职工大事信息的通知

  为深入持久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访民生、知民情、解民事”工作落在实处,通过对家中发生大事的职工以帮扶、帮助、慰问、祝贺等方式快速反应,充分体现集团公司大家庭温暖,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建立对职工大事快速反应机制,现通知如下:

  一、在岗职工家中发生如下大事,各基层单位在积极帮助的同时,应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公司有关部门。

  1、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离世,基层单位应安排专人吊唁,提供人力物力帮助,妥善协助处理后事。同时通知集团公司工会,人力资源部,安排吊唁等事项。

  2、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遭遇其他意外重大事故,基层单位在积极进行帮扶的同时,应及时通知集团公司工会和爱心基金会,开展爱心帮扶活动。

  3、职工本人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基层单位要探望慰问,同时要通知集团公司工会办理大病互助手续,如医疗费用刚性支出过大,应通知集团公司爱心基金会开展爱心帮扶活动。

  二、 在岗职工家中有下列事情,基层单位在帮助办理的同时,应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公司有关部门。

  1、职工本人结婚,基层单位应积极给予帮助,并代表集团公司赠送贺礼,由集团公司工会承担所需费用,并可根据情况通知集团公司工会和相关领导。

  2、职工本人生育子女,基层单位应派人探望祝贺,购买所需营养品的费用由集团公司工会承担,可根据情况通知女工委员会成员和相关领导。

  3、上述两条所指活动进行前应事先告知集团公司工会,明确费用标准和决定是否派人参加。

  4、困难职工子女考上大学,所在单位应积极帮助申请爱心基金进行帮扶,及时完善相关手续。

  三、职工家中发生其他应进行帮扶、帮助、慰问、祝贺的大事,基层单位应及时开展,并视情况通知机关有关部门和领导。

  四、离退休职工大事信息沟通,参照本通知,及时与管理部门联系沟通。

  五、集团公司建立沟通联系热线电话,基层单位和职工本人可根据本通知及时联系。设立工会的基层单位工会主席为信息沟通联系人,未设工会的基层单位办公室主任为信息沟通联系人。

  沟通联系热线:

  工        会: 0351--3075906 张秀红

  人力资源部:0351--3075871 程变琴

  劳保中心: 0351—3075095 毕秀珍

  特此通知

  公司工会 人力资源部

  20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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