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深化价格改革,我省决定取消、放开部分服务价格,下放部分服务价格定价权。6月26日,山西省物价局发布消息,7月1日起,我省将放开13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收费和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或单位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定价。
13项收费改由市场调节
将要放开的13项政府定价收费分别是:放开邮政延伸服务收费、平时使用人防工程收费、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称重计量公正服务费、建设工程检测试验收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娱乐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费、山西省粮油交易中心粮油交易服务费、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评价收费、汽车行车记录仪安装和售后服务收费、火灾自动报警监控管理系统监测维护收费、省人民政府驻京办车辆使用收费、省图书馆非基本服务收费、临汾市国盾新技术有限公司防伪光敏数码印章价格等。放开的收费标准,将由市场调节。
企事业单位集资建设的销售给本单位职工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也将由企事业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的作价原则和办法,自主定价,价格主管部门不再定价。而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和政府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仍按现行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3项费用不再收取
7月1日起,我省还有三项收费将被取消,包括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调处收费、铁路公正计量行称重公正计量收费、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网上竞价采购服务费,相关企业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再变相收取费用。
另外,我省还将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低限价定价权授权给市、县人民政府;将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转让收费标准及公交等线路经营权转让收费标准定价权授权设区市人民政府定价;将太原市公共交通票价定价权下放给太原市人民政府。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放开价格以后,各相关企业和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的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来源: 山西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