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集团公司召开了爱心基金会理事会议,拟对以下困难职工实施帮扶救助。
张生昌救助2000元;
王四钢救助2000元;
李春光救助1000元。
共计:5000元。
本次救助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异议后实施。解释权在爱心基金会。
特此公示。
二〇一三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