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单位、机关各部门:
2012年以来,集团公司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员工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集团公司中心工作,发挥了青年生力军作用,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员工在集团公司“313”发展战略中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1周年之际,公司团委报请党委同意,决定开展“聚集青春正能量,建功成才树先锋”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青年”、“先进青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集团公司35周岁以下的在册员工。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2、具有优良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诚信守法,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能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爱岗敬业,业务精通,有较高的职业技能,对广大青年建功成才有一定影响力,踊跃投身到企业发展的实践工作中,成绩突出。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勇于创新,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三、具体要求
1、在推荐活动中,各单位、部门要遵循重工作实绩,突出典型示范的原则,挖掘各类岗位青年中的典型,按照条件认真做好提名推荐工作,真正把为企业发展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在企业和社会上具有较大影响的优秀分子作为推荐人选。
2、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须填写《推荐表》,于4月27日前将推荐表报送团委。
特此通知
附:⑴太原一建集团优秀青年推荐表
⑵太原一建集团先进青年推荐表
(附表在集团公司QQ群共享,请下载填写)
集团公司团委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