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技术委员会主任路志旭、副主任张荣陆、委员畅健、栾兆理、苗强等组成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论证组,于2012年11月8日到十四分公司承建的百德尚景住宅小区1#、2#楼施工现场进行了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论证。该项目1#楼26580.59㎡、2#楼24283.43㎡。评审论证组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现场勘察,听取了项目经理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过程和经过,从施工组织设计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可行性等不同角度对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了认真评审论证,对方案提出59条评审意见,要求项目部在搭设悬挑脚手架时,要使用符合规范要求的型钢,不能使用14#的工字钢作为悬挑构件;要求项目部在项目管理中要有分工、有职责;认真学习新标准、新规范、新图集。项目部管理人员通过这次评审论证,促进了管理层工作的细化,为施工管理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技术支持和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