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0.1为了在岩土工程勘察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除水利工程、铁路、公路和桥隧工程以外的工程建设岩土工程勘察。
1.0.3各项建设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1.0.3A岩土工程勘察应按工程建设各勘察阶段的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精心勘察、童生全韭芝提出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1.0.4岩土工程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2.1.1岩土工程勘察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勘察文件的活动。
2.1.2工程地质测绘engineering geological mapping采用搜集资料、调查访问、地质测量、遥感解译等方法,查明场地的工程地质要素,并绘制相应的工程地质图件。
2.1.3岩土工程勘探geotechnical exploration岩土工程勘察的一种手段,包括钻探、井探、槽探、坑探、洞探以及物探、触探等。
2.1.4原位测试in-situ tests在岩土体所处的位置,基本保持岩土原来的结构、湿度和应力状态,对岩土体进行的测试。
2.1.5岩土工程勘察报告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report在原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整理、统计、归纳、分析、评价,提出工程建议,形成系统的为工程建设服务的勘察技术文件。
2.1.6现场检验in-situ inspection在现场采用一定手段,对勘察成果或设计、施工措施的效果进行核查。
2.1.7现场监测in-situ monitoring在现场对岩土性状和地下水的变化,岩土体和结构物的应力、位移进行系统监视和观测。
2.1.8岩石质量指标(RQD)rock quality designation用直径为75mm的金刚石钻头和双层岩芯管在岩石中钻进,连续取芯,回次钻进所取岩芯中,长度大于10cm的岩芯段长度之和与该回次进尺的比值,以百分数表示。
2.1.9土试样质量等级qualty classficaton of soil samples按土试样受扰动程度不同划分的等级。
2.1.10不良地质作用adverse geologic actions由地球内力或外力产生的对工程可能造成危害的地质作用。
2.1.11地质灾害geolog caldisaster由不良地质作用引发的,危及人身、财产、工程或环境安全的事件。
2.1.12地面沉降ground subsidence,landsubs dence大面积区域性的地面下沉,一般由地下水过量抽吸产生区域性降落漏斗引起。大面积地下采空和黄土自重温陷也可引起地面沉降。
2.1.13岩土参数标准值standar dvalue of ageotechnical parameter岩土参数的基本代表值,通常取概率分布的0.05分位数。
2.2符号
2.2.1岩土物理性质和颗粒组成r一一孔隙比;
h液性指数;
Ip一一塑性指数;
n一一孔隙度,孔隙率g
Sr一一饱和度;
w-一含水量,含水率P
WL一一液限;
‘u.午一一塑限;
Wu一一有机质含量;
γ一一重力密度(重度h
F一一质量密度(密度);
Pd一一干密度。
3勘察分级和岩土分类
3.1岩土工程勘察分组
3.1.1根据工程的规模和特征,以及由于岩土工程问题造成工程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后果,可分为三个工程重要性等级:
1一级工程z重要工程,后果很严重;
2二级工程z一般工程,后果严重;
3三级工程z次要工程,后果不严重。
3.1.2根据场地的复杂程度,可按下列规定分为三个场地等级z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场地(复杂场地):
1)对建筑抗震危险的地段F
D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青;
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强烈破坏;
4)地形地貌复杂;
5)有影响工程的多层地下水、岩溶裂隙水或其他水文
地质条件复杂,需专门研究的场地。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场地(中等复杂场地):
1)对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
2)不良地质作用一般发育;
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一般破坏
4)地形地貌较复杂;
5)基础位于地下水位以下的场地。
3符合下列条件者为三级场地(简单场地):
1)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小于6度,或对建筑抗震有利的地段:
2)不良地质作用不发育F
3)地质环境基本未受破坏;
4)地形地貌简单;
5)地下水对工程无影响。
注1从一级开始,向二级、三级推定,以最先满足的为准;第
3.1.3条亦按本方法确定地基等级;
2对建筑抗震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的划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D的规定确定。
3.1.3根据地基的复杂程度,可按下列规定分为三个地基等级: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地基(复杂地基):
1)岩土种类多,很不均匀,性质变化大,需特殊处理;
2)严重湿陷、膨胀、盐溃、污染的特殊性岩土,以及其他情况复杂,需作专门处理的岩土。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地基(中等复杂地基):
1)岩土种类较多,不均匀,性质变化较大;
2)除本条第1款规定以外的特殊性岩土。
3符合下列条件者为三级地基(简单地基):
1)岩土种类单一,均匀,性质变化不大;
2)无特殊性岩土。
3.1.4根据工程重要性等级、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可按下列条件划分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甲级在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中,有一项或多项为一级;
乙级除勘察等级为甲级和1丙级以外的勘察项目;
丙级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三级。
注:建筑在岩质地基上的一级工程,当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三级时,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乙级。
3.2岩石的分类和鉴定
3.2.1在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时,应鉴定岩石的地质名称和风化程度,并进行岩石坚硬程度、岩体完整程度和岩体基本质量等级的划分。
3.2.2岩石坚硬程度、岩体完整程度和岩体基本质量等级的划分,应分别按表3.2.2-1.-……表3.2.2-3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