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春节期间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根据交警杏花岭大队2011年12月交通安全例会精神和公司对车辆管理办法,为确保春节期间人车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2年1月3日—2月11日。
二、春节放假期间,各基层单位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和交通安全员要认真负责,管好自己的车和人,抓好源头管理。
三、放假期间,无工作任务的,车辆要封存停驶,因公出外地的车辆,要及时备案,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出行。
四、春运期间各基层单位要按照2012年交通安全责任书条款执行落实,加强监管,排查隐患。
五、春运期间,太原市交警支队全天候24小时严查酒后驾车。望各基层单位、各驾驶人要引起高度重视,杜绝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为他人负责,为自己负责;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即:超速行驶、超员拉客、超载拉货和疲劳驾驶。
祝交通参与者春节平安、快乐、愉快、祥和。
太原一建集团公司交安委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