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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初级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报名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23日 点击数:
 

关于2009年度初级工程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报名的通知

 

各分公司、处厂、多种经营单位:

根据并程总发(2009)职改字第3号文件通知,2009年初级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报名工作已经开始。已具备评审条件者请到组织人事处报名,截止时间2009710

现将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条件

㈠ 申报技术员条件:

1、正规中专院校城建工程类专业毕业,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

2、后取学历的城建工程类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中专毕业生,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期满一年的,考核合格。

3、无专业学历申报技术员的,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城建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初中文化程度从事城建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工程业绩较突出,参加答辩合格。

㈡ 申报助理工程师条件:

1、正规大学城建工程类专业本科毕业,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

2、正规大学城建工程类专业专科毕业,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考核合格。

3、大专城建工程类专业毕业(含五大生),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者。

4、中专城建工程类专业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者。

凡申报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须具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3个模块)。

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须持有市人事局核发的《完成继续教育证明书》。

二、 报送材料及要求

1、评审表一式三份(不得复印)

2、考核表一份

3、学历证

4、任职资格证

5、聘任证

6、继续教育证

7、计算机合格证(3个模块)

8、工作总结

所有报送材料均应有原件和复印件。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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